法律通知。
SASU TDJ //在RCS 894 065 614 Paris / SIRET 894 065 614 00014注册,是一家简化行动的个人公司。拥有3000欧元的股本。增值税号:FR93894065614
地址: 30/32 Boulevard de Sébastopol, 75004 Paris
联系人: bonjour@maisonmohs.com
导演: 赛琳-莫雷特
网站www.maisonmohs.com,由OVH托管。
2 rue Kellermann
59 100 鲁贝
法国
www.maisonmohs.com 网站可能包含其他网站的链接。由于TDJ无法控制这些外部网站和来源,它不能对这些网站的访问问题或内容负责。如果您不同意全部或部分销售和使用www.maisonmohs.com 的一般条款和条件,请不要使用我们的网站。
销售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目的
本一般销售条件旨在确定SASU TDJ和TDJ在其网站www.maisonmohs.com(以下简称 “网站”)上提供的珠宝的客户的权利和义务。它们只适用于TDJ公司,30/32 Boulevard de Sébastopol, 75004 Paris,Siret:894 065 614 00014(以下简称 “TDJ “或 “卖方”)和任何访问或通过本网站进行购买的自然人消费者(以下简称 “客户”)。
在网站上,TDJ允许客户根据这些一般条件在网上订购由TDJ销售的珠宝(以下简称 “珠宝 “或 “珠宝”,根据情况不同,泛指一个或多个产品)。因此,在TDJ下的任何订单都意味着客户毫无保留地接受本条件。
这些一般条件可以在任何时候由TDJ修改,而不需要事先通知,适用的条件是在客户订单日期有效的条件。
客户与TDJ之间的任何交易,涉及到创作、再创作或定制产品,将上述交易排除在互联网销售的框架之外,因为它是在客户和TDJ之间直接管理。
这些一般的销售条款和条件在网站上以计算机格式长期存在,可以打印和/或下载,以便客户可以复制或保存它们。
- 产品和合规性
2.1. 通过本网站出售的珠宝,不包括任何在本网站框架外定制的作品,是古董珠宝,因此必须被视为二手货。
2.2. 提供销售的珠宝在网站上展示并附有说明。因此,客户需要查阅每件珠宝的描述,以了解其特性,以及可能的维护和使用条件。
2.3. TDJ提供的珠宝符合有关贵金属和宝石贸易的现行法律(见12.4)。 网站上展示的珠宝的照片和图片是为了说明问题,不具有合同性质。他们不以任何方式参与TDJ的责任。
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声明,他/她至少年满18岁,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或者是父母授权的持有人,允许他/她在网站上下订单。
3.2 通过在www.maisonmohs.com,客户声明并保证他/她是善意的最终用户,并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交付、出售或分发TDJ珠宝,也不为任何商业目的购买珠宝。任何违反此条款的订单都将被视为无效。
3.3 客户承诺向TDJ提供必要的真实信息,以便按照在线要求并根据其情况提供本条件所涉及的服务,特别是其姓氏、名字、地址、电话和有效的电子邮件。客户对传送的虚假或不准确的信息或使用这些信息将是非法的后果负责。
3.4.一旦下了订单,TDJ会向客户发送一封确认订单的电子邮件。它通知客户珠宝的发送情况。
3.5 客户可以在 “我的账户 “部分修改他的数据。
秩序
控制
4.1. 下订单
该订单是根据网站上的目录进行的。客户通过点击 “添加到购物车 “来订购他/她选择的珠宝。客户通过点击 “结账”(或相应的键)完成订单。
在任何时候,客户可以。
-检查他的购物车中的珠宝:它们的数量,它们的金额和每个珠宝的详细信息,点击图标 “我的购物车”/”我的面板”。
-在篮子摘要页上修改或取消某件珠宝的订单
-继续选择珠宝首饰
-通过点击验证添加产品表后显示的购物车页面上的图标 “验证我的购物车 “来验证订单。
4.2 订单的验证
为了下订单,客户在填满他的虚拟篮子后,点击 “订单 “按钮,并提供有关交货和付款方式的信息。在确认订单之前,会向客户提供一个摘要,让他/她检查他/她的订单细节和总价,并返回到以前的页面纠正任何错误或修改他/她的订单。交付价格也会在订单生效前告知(见第7条交付条款–交付)。订单的确认意味着接受GTC并形成合同。 所有订单只有在接受付款后才会生效。
4.3. 如果与客户就之前的订单发生争议,TDJ保留取消或拒绝订单的权利。
4.4. TDJ可以在现有库存的范围内接受订单。它在确认订单时通知客户网站上销售的珠宝的可用性。只有那些在订单当天被确认的产品才被认为是可用的,可以出售给客户。
5.价格
5.1 网站上显示的价格以欧元为单位,包括所有的法国税(法国增值税和其他可能适用的税),不包括运费。在订单最终确认之前,运输费用将在客户的购物篮中显示。
5.2 价格可能会在任何时候被修改,特别是在财政或经济数据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无需事先通知。这些项目将根据订单登记时的有效费率开具发票。
6.付款
必须在订购时全额付款,除非是分几次付款的情况。在任何时候,所支付的款项都不得被视为定金或预付款。客户应根据本条规定用银行卡(Visa、Eurocard/Mastercard)支付其订单。对于用信用卡支付的任何交易,客户应说明其卡正面出现的号码、其卡的有效期和其卡背面出现的密码(最后三个数字)。客户提供他/她的银行卡号将构成对TDJ从他/她的账户中扣除其订单金额的授权。无论何种原因,都不接受货到付款的货物。在客户全额支付价格之前,TDJ保留对该物品的所有权。购买是以安全的方式进行的。TDJ采用的支付解决方案STRIPE是100%安全的。客户传达给TDJ的所有信息都受到严格保护,保证每笔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 送货
7.1. TDJ在法国和欧盟所有国家交付其珠宝,并可根据要求在任何国家交付(海关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并在估算后进行调整)。这些珠宝将与发票一起寄到客户在订货时指定的送货地址。不能送至酒店或邮政信箱。网站上显示的交货时间是指示性时间,对应于平均处理和交货时间。为了使这些时间得到尊重,客户必须确保他/她已经提供了有关交货地址的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例如,特别是:街道号码、楼房号码、楼梯号码、门禁密码、姓名和/或对讲机号码等)。除非客户明确要求,所有货物将由法国邮局的Colissimo服务进行运输,根据网站上提供的费率,使用从价保险。超过1000欧元,出于安全考虑,珠宝不能直接呈现在送货地址(申报价值的运输条件)。TDJ承诺告知客户其订单的处理进度。TDJ承诺保证包裹的任何损失或被盗。如果包裹受损(已经打开,丢失珠宝等),客户承诺在收到珠宝后3天内以任何方式通知卖方和TDJ选择的承运人,并提出任何保留意见。TDJ对非其原因造成的延迟交货的后果不负责任。
7.2 接收珠宝:订单的接收是由一个成年人签字确认收到交付的每件珠宝。在收到订单时,客户需要检查收到的珠宝与他/她所下的订单是否明显相符。
产品的换货和退货
8.1.撤销权 如果您是居住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客户,您有权在14天内无理由撤销本合同。撤回期在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收到您实际占有的货物之日起14个日历日后到期,无需证明您的决定或支付罚款。然而,根据《法国消费者法典》第L.121-21-8条,当珠宝在客户的要求下被修改、调整或个性化时,例如客户要求的雕刻或尺寸,则不能行使撤回权以及任何赔偿要求。为了行使他/她的撤销权,客户可以向SASU TDJ发送一封电子邮件,SASU TDJ必须回复通知客户它注意到了撤销权的行使。
8.2.退回产品 如果客户使用电子方式,TDJ应毫不迟疑地在一个持久的媒介上(如电子邮件)向他/她发送收到撤回的确认书。在收到订单的十四(14)天内,客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要求TDJ退回珠宝。客户必须自费退回珠宝,除非他/她收到的产品与他/她的订单不一致。有划痕、损坏、不完整、雕刻或按尺寸切割的产品将不被接受。退货或换货的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承诺为货物投保,保险金额至少为该珠宝的购买价值。宝石必须在原包装中以原状退回,并附上退货表,送到以下地址 SASU TDJ, chez KANDBAZ, 30/32 Boulevard de Sébastopol, 75004 Paris. 行使退货权的买方有责任证明产品的退回。这种证明应通过挂号信的收据或承运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来提供。退回的珠宝将在TDJ收到珠宝之日起最多十五(15)天内得到补偿。在退款的情况下,将通过把要退还的金额记入客户的银行账户来实现。如果客户不遵守这些条件,特别是退货或换货的条件,TDJ将不能进行有关珠宝的补偿。
8.2.退货 如果客户使用电子渠道,TDJ将立即向客户发送一份持久介质(如电子邮件)上的退货确认书。在收到订单的十四(14)天内,客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要求TDJ退回珠宝。客户必须自费退回珠宝,除非他/她收到的产品与他/她的订单不一致。有划痕、损坏、不完整、雕刻或按尺寸切割的产品将不被接受。退货或换货的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承诺为货物投保,保险金额至少为该珠宝的购买价值。宝石必须在原包装中以原状退回,并附上退货表,送到以下地址 SASU TDJ, chez KANDBAZ, 30/32 Boulevard de Sébastopol, 75004 Paris. 行使退货权的买方有责任证明产品的退回。这种证明应通过挂号信的收据或承运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来提供。退回的珠宝将在TDJ收到珠宝之日起最多十五(15)天内得到补偿。在退款的情况下,将通过把要退还的金额记入客户的银行账户来实现。如果客户不遵守这些条件,特别是退货或换货的条件,TDJ将不能进行有关珠宝的补偿。
担保和责任
对于访问网站的所有阶段,从订购过程到发送包裹或后续服务,TDJ只承担手段义务。根据法律和判例法,TDJ不对使用互联网网络中固有的任何不便或损害负责,特别是服务中断、外部入侵或计算机病毒的存在,或任何被定性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9.1 合格的法律保证和对隐蔽缺陷的保证
9.1.1 消费者信息
卖方提供的所有珠宝都受益于《消费者法》第L.217-4至L.217-14条规定的法定合格保证或《民法》第1641至1649条规定的隐性缺陷保证。
9.1.2 符合性保证的实施。
根据《法国消费者法典》第L.217-4、L217-5和L217-12条:卖方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并对交付时存在的任何符合规定的缺陷负责。卖方也对因包装、装配说明或安装而导致的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负责,如果后者是由合同规定的他的责任或在他的负责下进行的。
在下列情况下,货物应与合同相符:1.货物适合类似货物的通常预期目的,并且在适用情况下,货物与合同中的描述相符。 – 如果它符合卖方的描述,并具有卖方以样品或模型的形式提交给买方的质量;- 如果它具有买方根据卖方、生产商或其代表的公开声明,特别是在广告或标签中可能合法期望的质量;2° 或者如果它具有双方当事人之间共同商定的特征,或适合买方寻求的任何特殊目的,并提请卖方注意并被后者接受 根据对二手货的例外规定,因不符合要求而采取的行动应在货物交付后六个月内规定。
9.1.3 隐性缺陷担保的实施
根据《民法》第1641、1648和1644条:对于所售物品的隐性缺陷,使其不适合预期用途,或使其用途大打折扣,如果买方知道这些缺陷,就不会购买,或会给出更低的价格,则卖方应受担保约束。
由补救性缺陷引起的诉讼必须由买方在发现缺陷后两年内提出。客户可以决定执行《民法》第1641条所指的对所售物品的隐性缺陷的担保。他可以在解决销售问题或降低销售价格之间做出选择。
9.2 针对贵金属和宝石销售的担保
TDJ销售的珠宝符合2002年1月14日关于宝石和珍珠贸易的第2002-65号法令(见12.4)以及以下文本。-税法总则》第521至553条之二 -《税法总则》附件一第240至220条 -《税法总则》附件二第275条之二至275条之三 -《税法总则》附件三第183至214条 -《税法总则》附件四第56条之二至56条之二 -(见12.4)。
8.2.产品退货 – 仅在欧盟范围内有效 – 如果客户使用电子渠道,TDJ将立即向客户发送持久介质(如电子邮件)上的退货确认书。在收到订单的十四(14)天内,客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要求TDJ退回珠宝。客户必须自费退回珠宝,除非他/她收到的产品与他/她的订单不一致。有划痕、损坏、不完整、雕刻或按尺寸切割的产品将不被接受。退货或换货的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承诺为货物投保,保险金额至少为该珠宝的购买价值。宝石必须在原包装中以原状退回,并附上退货表,送到以下地址 SASU TDJ, chez KANDBAZ, 30/32
9.3 个人数据
TDJ承诺只在其网站的运作范围内使用客户的机密信息。为了正确处理订单,所收集的个人数据将接受计算机处理,客户承认他/她知道这一点。在这方面,有关客户的信息可能会被传达给TDJ的技术服务供应商。此外,TDJ可能会应用技术手段来获取与互联网用户有关的非个人信息,旨在改善网站的功能,例如通过追踪某些网页的访问者数量。根据1978年1月6日的法律,并经2004年8月6日的法律修订,客户有权访问和纠正TDJ档案中有关他/她的个人数据。任何请求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onjour@maisonmohs.com 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SASU TDJ, 30/32 Boulevard de Sébastopol, 75004 Paris. 该数据处理已向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申报,该委员会于[…]日签发了第[…]号收据。
知识产权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都无权下载或修改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特别是其内容(列出的产品、描述、图片、视频等)。未经TDJ明确的书面授权,不得将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部分复制、复印、出售或用于商业目的。一般来说,网站上出现的所有版权、商标和其他独特的标志和财产或知识产权都是TDJ的全部和完整的财产。因此,客户有义务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使用出现在网站和产品上的商标(如适用),也不得注册任何有损于权利人的商标,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同样适用于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破坏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有关一方必须在该事件发生后十五(15)天内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确认收据。除了法国法院和法庭的判例通常接受的情况外,以下情况被明确视为不可抗力或偶然事件:全部或部分罢工、停工、暴乱、抵制或其他工业性质的行动或商业纠纷、内乱、叛乱、战争、恶劣天气、流行病、运输工具或供应因任何原因被封锁。地震、火灾、风暴、洪水、水灾、政府或法律限制、营销形式的法律或监管变化、计算机故障、电信(包括有线或无线电信网络)堵塞,以及任何其他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妨碍合同关系的正常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双方的所有义务都应暂停,不作赔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3)个月,有关合同可以通过法律的实施而终止,而不需要对任何一方进行补偿。
- 一般规定
12.1. 条款的部分无效。
如果这些条件中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布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它将被宣布为不成文,不会导致其他条款的无效。
12.2. 更新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可以在任何时候由TDJ修改,而无需事先通知,适用的条款和条件是在客户的订单日期有效的条款和条件。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可在以下地址永久访问 [www.maisonmohs.com/cgv]的计算机格式,使其能够打印和/或下载,以便客户能够复制或保存它们。
12.3. 适用法律–主管法院
本一般条件在实质规则和形式规则方面受法国法律的约束。任何争议都应事先尝试友好解决。如果发生纠纷,TDJ注册办事处所在地的法国法院将拥有专属管辖权,但当消费者为原告时适用普通法规则的情况除外。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客户可以求助于常规的调解,特别是消费者调解委员会,或者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求助于任何替代的争议解决方法。
庭外解决在线纠纷。作为居住在欧盟的消费者,你有权将你的投诉提交给替代性争端解决机构(ADR)。要找到你所在国家的ODR实体名单,你可以咨询欧盟委员会的在线争议解决(ODR)平台: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如果发生纠纷,TDJ和客户承诺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寻求友好的解决方案。
12.4 适用文本的复制
消费者法》第L. 217-4条。
卖方有义务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并对交付时存在的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负责。他还应对因包装、装配说明或安装而导致的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负责,如果后者是由合同规定的他的责任或由他负责进行的。
消费者法》第L. 217-5条
为了与合同相符,货物必须::
1°适合于类似货物通常预期的目的,并在适用情况下:
- 符合卖方的描述,并具备卖方以样品或模型形式向客户提供的品质。
- 具有客户根据卖方、生产商或其代表的公开声明,特别是在广告或标签中的声明而可能合理期望的质量。
2°或具有双方协议规定的特性,或适合于客户寻求的任何特殊用途,并提请卖方注意并被后者接受。
消费者法》第L. 217-12条
因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诉讼,规定在货物交付后两年内进行。
民法典》第1641条
卖方对所售物品的隐性缺陷负有责任,这些隐性缺陷使物品不适合其预定用途,或使其用途大打折扣,如果客户知道这些隐性缺陷,就不会购买该物品,或只会为其支付较低的价格。
民法典》第1648条第1款
由补救性缺陷引起的诉讼必须由买方在发现缺陷后两年内提出。
2002年1月14日第2002-65号法令第1至13条关于宝石和珍珠贸易的规定。
第1条 – 本法令的规定适用于以下材料和产品
在天然矿床中形成的宝石。
合成石、人造石和宝石的仿制品。
源于植物或动物的有机材料,传统上用于珠宝。
精美的珍珠;
养殖珍珠 ;
珍珠和养殖珍珠的仿制品,无论其来源、出处和预期用途如何。
第二条 在宝石、有机材料、养殖珍珠和精品珍珠的名称中,应根据情况加上 “处理 “二字,或注明处理方法,这些宝石、有机材料、养殖珍珠和精品珍珠经过了辐照、激光、染料、表面扩散等处理。填充,可能是热处理的残留物,无色的异物凝固在外腔中,用10倍放大镜可以看到反射的断裂,或用任何其他实验室方法改变其外观、颜色或纯度。
第3条–对于经过以下传统制石工艺的宝石、有机材料、精品珍珠和养殖珍珠,不强制要求标明 “经处理 “或说明处理情况
用无色的液体物质进行浸渍。
热处理,条件是表面上的任何加热残留物不会导致在10倍放大镜下可见的反射中断。
漂白而不添加着色产品或清漆。
第4条–以下限定词完成了下面提到的材料和产品的名称。
"重组 "是指通过天然材料的部分融合、聚结或烧结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而获得的石头。
"复合 "指的是由两个或多个部分组成的结晶或无定形体,这些部分不是由自然界而是通过粘合或任何其他过程组装而成。它们的成分是天然石、合成石或化学产品。
术语 "合成 "指的是作为结晶或再结晶产品的石头,其制造完全或部分由人类诱导,通过各种工艺获得,无论这些工艺是什么,其物理和化学性质以及结晶结构基本上与它们所复制的天然石头的性质相符。
"人工 "是指没有已知的天然等同物的结晶产品。
"仿制品 "是指模仿天然宝石或有机材料的效果、颜色和外观的人造产品,或其他人造产品,但不具有化学或物理特性或晶体结构。
禁止使用 “高级”、”栽培”、”培养”、”真实”、”珍贵”、”精美”、”真正”、”天然 “等词语来指定本条所列的产品。
第五条–禁止使用 “半宝石 “和 “半精制 “等术语来指称第一条中提到的所有材料和产品。
第6条–“珍珠 “或 “精品珍珠 “一词是为野生软体动物体内意外分泌的天然凝结物保留的,没有任何人为干预。
第7条–在活体软体动物体内形成的珍珠是通过人为干预,以任何方式诱发的,被称为 “养殖珍珠”。
这些养殖珍珠被称为 “3/4锯切或1/2锯切养殖珍珠”,这取决于它们的形状,当它们被锯开或研磨时。它们被称为 “复合养殖珍珠”,当它们是人类将养殖珍珠的上半部分与一个或多个相同性质或任何其他材料的下半部分组装起来的结果。
第8条 – 以下称为 “仿制珍珠” :
全部或部分为人造的珍珠,模仿天然或养殖珍珠的外观、颜色和效果,但不具备其物理或化学特性或晶体结构,即使使用了天然材料。
通过在表面沉积任何种类的涂层,特别是塑料清漆来处理的养殖珍珠。
类似于珍珠的产品,其外层不完全是生产软体动物的天然分泌物的结果。
第9条–禁止以本法令第2至8条规定以外的名称进口、持有销售、提供销售、销售或免费分发第1条所述的材料和产品。该名称在产品附带的标签和任何提及该产品的商业或广告文件上都有注明。
第10条–对于第2条中提到的产品,在销售前向消费者提供一份信息表,说明除第3条中提到的做法外,所采用的处理方法、其效果以及在护理宝石、有机材料或珍珠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然后与发票一起交给他。对于第3条中提到的产品,应通过在销售点展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某些宝石可能经过了传统的青石工艺,使用了无色液体和加热,而珍珠可能经过了漂白处理。这种展示必须在通常接待顾客的地方清晰可辨。当这些产品通过远程通信技术提供给消费者时,同样的信息应出现在远程销售合同的报价上。
第11条 – 本法令的规定不妨碍在法国销售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另一成员国合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该成员国提供的消费者保护和信息的程度与本法令相当。
第12条–1968年11月29日的第68-1089号法令,规定了适用1905年8月1日关于打击宝石和珍珠贸易中的欺诈和伪造行为的法律的公共管理条例,现予以废除。
第13条 – 本法令于2002年2月1日生效。贵金属贸易的监管基础 :
一般税法第521至553条之二。
一般税法附件一的第204至220条。
一般税法附件二第275条之二B至275条之三P。
一般税法附件三的第183至214条。
一般税法附件四的第56条j之二至56条j之二。
附件1–撤诉表
只有在客户希望撤回在www.maisonmohs.com 上的订单时,才必须填写并交回此表格,但根据适用的《一般销售条款》对行使撤回权的排除或限制除外。
请注意
邓小平
塞巴斯托尔大道30/32号
75004 巴黎
我特此通知退出有关以下服务订单的合同。
-订单。
-订单号 :
- 客户的名字:
-客户的地址 : - 客户的签名